截至2025年3月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接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及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收入共计1475.76万元,支出共计324.47万元,为生态环境修复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相关费用开支提供了资金保障。
2020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指导下,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同深圳市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云顶集团进入官网,。据介绍,该规定吸收、借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相关专题调研成果,决定创设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公益基金并采用慈善信托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生态环境公益基金通过法院裁判或义务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支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所需的调查取证和鉴定评估费用等事项。
2021年,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深圳市慈善会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实行慈善信托管理。2023年,深圳市检察院联合该市中级法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围绕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验收、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对规范管理、使用这一基金作出了细致全面的规范。为管好、用好生态环境公益基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云顶集团进入官网,、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还依据该办法成立生态基金工作指导小组,设立生态基金管理委员会,组建了由21名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公益慈善、财务、法律、审计、建筑工程等领域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生态基金专家委员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公益基金运作管理机制。
2024年4月,经两轮专家评审会议暨生态基金工作指导小组会议认线余万元基金款资助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申请的坪山138工业区废弃废水站危险废物应急清理处置项目,用于高危废水及污泥的清理清运、水池清洗等生态修复措施。自此,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进入实际运作阶段。2024年9月,该项目清理施工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环境安全隐患得以有效消除,长期应急管理造成的资源和资金持续损耗也得以避免。